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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节(1 / 2)





  不知道它是怎么跟上来的,傅胭刚才上楼的时候,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只小萨摩跟着自己上来了。

  几分钟之后,大雨从天而降,雨水噼里啪啦的打在窗户上,沙沙作响。

  “汪呜~”

  傅胭给小萨摩洗好了澡,吹干,将它抱在了自己的腿上,跟看儿子似的看着它,叹了口气。

  小萨摩一边将脑袋贴在她的手上,一边伸出舌头舔着她的掌心,极尽一切撒娇之能。

  “小东西,你是被谁放在这里的?”傅胭轻轻摸了摸它的脑袋,柔声问道。

  小萨摩歪了歪头看她,眨了眨眼睛。

  刚才在抱它进来之后,趁着烧水的工夫,傅胭观察了这小东西很久。

  这只小萨摩的身上还带着宠物香波的味道,毛发整齐,脸上一点脏污的痕迹都没有,四只爪子的指甲剪得整整齐齐,耳朵里也很干净,这显然一直是娇贵着养的。

  这种抛弃自家宠物的事情并不稀奇,而且很常见,那些个不想养、不能养和带不走宠物的宠物主,总是能狠下心来将它们随意抛弃,导致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们无家可归,四处流浪。

  尤其是这种娇生惯养惯了的宠物,一离开家,适应能力强的倒还好,适应能力差的,恐怕也活不了多少天。

  “那以后,我们就要在一起相依为命了,我会养你一辈子,好不好?”

  小萨摩闻言抬起脑袋,从她的腿上站起来,开心地朝她摇了摇尾巴,“汪!”

  “那我给你起个名字,就……爱丽丝?”

  小萨摩听完,两只耳朵抖了抖,低头蹭了蹭她的手,并不发表意见。

  “爱德华?”

  小萨摩,“……”

  “爱得堡?”

  小萨摩张了张嘴,打了个软绵绵的哈欠。

  这时,傅胭的手机响了,是她设置的睡前提示音,“我是一直来自北方的狼昂昂昂昂——”

  小萨摩突然就跟满血复活似的立起身体,抖了抖身上的毛,“汪!”

  傅胭拿起手机,又放了一遍那句歌词。

  果然小萨摩听完,又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来了一声,“汪!”

  “狼狼?”

  “汪!”

  “狼宝宝?”

  “汪!”

  “儿子?”

  “……”狼狼已经咬着她的手指头睡着了。

  对于一个从来不养狗的人来说,养狗是一件大事。

  虽然傅胭一直当狼狼是个小东西,但它确实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纯种萨摩,现在还没有完全张开,所以比起一般的大狗要小一些,可和其他狗比已经不算小了。

  只是在傅胭看来,比她小的都算是小东西。

  花了几天的时间,傅胭给狼狼办了证,去宠物医院好好地检查了一遍身体,美了个容,打了疫苗,又去买了一大堆狗□□常用品,这才算正式的开始养起了狗。

  狼狼很听话,或许是因为它正在长身体,所以十分黏傅胭,又爱对她撒娇卖萌。

  比如早上傅胭去上班,狼狼死活就堵着门口不让出去,除非是她低头给亲一口,顺顺毛,摸摸爪子,就好了。

  再比如晚上睡觉的时候,狼狼必须要贴着她的胳膊睡,否则就不消停。

  这才没几天,傅胭就已经把狼狼当成是儿子在疼了,横竖左右都怕磕着碰着,宝贝的要命。

  一人一狗建立起了还算不错的感情。

  星期日的时候,傅胭趁着午休的时间去了趟宠物商城,打算买几件衣服和小鞋。

  最近很流行给宠物打扮,傅胭看网上的晒图,只觉得如果是自家的狼狼,绝对会比图片上的更漂亮更可爱。

  在宠物商城逛了一会,傅胭挑了几件好看的小衣服和鞋,付了账。

  往回走的时候,傅胭还拿出其中一件看了看,特别满意。

  还要过一条马路才到公司,傅胭过马路的时候还左右看了看,也确定是红灯加斑马线,这才抬脚往前走的。

  结果,从左方突然就窜出了一辆车,大概是刹车失灵了,控制不住,直直的就朝着她撞过来。

  傅胭脑子反应的很快,她正要躲开,脚却突然抽了一下,就这一秒钟的晃神,耽搁了时间。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“哐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