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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节(1 / 2)





  现在有了住的地方,工作也找了,钱也够,家里边各种狗狗的用品全都置备齐全了,她也有时间照顾,那么,也该把狗接回到自己身边来了。

  傅胭下了飞机之后,直接去了季思家里。

  狼狼都有好多天没有见过傅胭了,现在一见到,乌溜溜的眼睛顿时跟个大灯泡似的亮了起来,一边汪汪叫唤着,一边撒了欢似的往她身上扑。

  傅胭连忙将狼狼抱到怀里,轻拍着它的身体哄着,“宝宝乖,宝宝乖。”

  “汪!”

  傅胭自打将狼狼送走之后,心里也是常常惦记着,在她的心目中,这个既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东西已经不仅仅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了,它更像是她的孩子和朋友。

  狼狼眼睛湿润的看着她,耳朵一动一动的,煞是可爱。

  傅胭的心都被它给萌化了,“狼狼乖,妈妈今天带你回家,回家吃肉去。”

  狼狼用爪子拍了拍她的手,“汪!”

  季思拄着下巴看着眼前这‘母子俩’,“我说胭胭,你儿子在我家的这段时间,可是天天吃香喝辣的,狗粮是吃都不吃的,比我都挑食,本人在此郑重的发誓,我绝对没有虐待它哦。”

  季思这段时间算是领教了,这小狼狼很乖很可爱很暖心,但也是真的挑嘴。

  狗粮不吃也就算了,做的不香的肉不吃,做的不好看的肉不吃,做的难吃的肉不吃,不是纯净水不喝,不是纯牛奶不喝……

  季思偷偷拿自己烧的凉白开和羊奶测试过,果然这小狗儿鼻子一皱,掉头就走了。

  傅胭抱着狼狼,说,“这孩子得富养,而且这萨摩犬天生就娇贵,没办法。”

  季思心想你得了吧,这全世界萨摩犬多的是,人家一点都不娇贵,什么都吃。

  等收拾好了狼狼的东西,傅胭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,和季思一起吃了顿早午饭,吃完之后,两个好朋友又肩并肩的躺在床上聊了会天,眯了个午觉。

  等到离登机时间还有四十分钟的时候,傅胭这才和季思道了别,往s市赶回。

  *

  周一早上五点多钟,傅胭换了身清爽的运动服,带着狼狼一起出去晨练。

  早上的空气很清新,依稀还能闻见青草混合着露珠的味道,这小区附近的绿化做的还算不错,青树绿草,能见度高。

  狼狼和其他狗最大的区别,就是它很懒,别的狗都喜欢在外面撒开欢的玩,可它却只喜欢懒洋洋的趴在窝里睡觉,不爱动弹。

  傅胭无奈的看着正趴在她面前耍赖不肯站起来走的狼狼,“儿子,你这样可不行,听话,站起来走两米。”

  狼狼软绵绵的抬起脑袋,可怜兮兮的张开嘴,“呜……”

  傅胭当下就心软了,“那好吧,明天再练。”

  几分钟之后,出来晨练的人们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:一个年轻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不小的狗,步履轻快的沿路跑着步,神情轻松,呼吸顺畅。

  傅胭只当自己是负重跑步了,这么一想,浑身反倒还来劲了。

  晨练完回家的途中,傅胭牵着狼狼,一人一狗和谐的走着。

  走着走着,突然就不和谐了。

  段衡穿着一身休闲的服装,手里拎着豆浆油条和馅饼,他看到她,很自然的打了个招呼,“早。”

  这回的相遇和段衡确实没有半点关系,两个人是真的偶遇了。

  但傅胭被他的花招唬过好几次,早就对他的清白没有什么信任度了。

  “难道你在跟踪我?”傅胭直截了当的就问了他。

  段衡完全是照实回答的,“跟过,但现在不是。”

  “那你这……”

  段衡接上她的话说,“我也住在这附近。”

  傅胭一愣,这倒是她没有想到的,她下意识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小区,“是那个小区吗?”

  段衡点头,“是。”

  傅胭心中突然想起一件事,那就是前两天,她对门的房子一直在装修搬家,但主人却一直都没有见到正脸。

  她可不相信事情会有这么巧。

  于是,傅胭又试探着问了他一句,“4栋411室?”

  段衡挑眉,“我住在413,411不是你家吗?”

  傅胭,“……”他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。

  这才刚成为新同事没多久,立马就又成新邻居了。

  傅胭压低声音说,“你是故意的吧,来s市,去离婚处上班,搬到这里,这些事情,一次两次的叫巧合,多了那叫套路。”

  本来她以为段衡至少会客气的否认一番,结果他并没有否认,而是很大方的承认了,而且还承认的理所当然,一派坦诚,“我的确是故意的。”

  “局里的墙也是你干的?”

  “那面墙本来就老了。”

  “那你也不能把它给推了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