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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1 / 2)





  接过塑料,苏湘玉和于磊得把它整个儿的罩到鸡棚上去,再拿钉子钉起来。

  于磊是个好干儿活的,一会儿拿着卷尺量窗子,一会儿又拿着剪刀裁塑料,当然,也很好奇:“把这玩艺儿罩上,咱们的鸡就能多产蛋啦?”

  “当然能。”苏湘玉说。

  “为啥啊?”于磊好奇的说。

  叶向东是个闲不住的,看于磊裁一人把塑料抬不上去,正在帮忙抬塑料。

  “你连这都不懂?塑料能吸热,还能聚热,一间普通的屋子生上炉子,温度顶多到七八度,但要蒙上塑料,白天晚上,都能保证在十八度以上。”叶向东说。

  而且他干活也比于磊有章法得多。

  耳朵后面挂了几枚钉子,他就开始往墙上钉了,钉一枚取一枚,才不像于磊那样,要苏湘玉一直帮他拿钉子。

  不过,三人没注意到的是,先是粮倌王自胜看到苏湘玉和于磊又在改造鸡棚,于是跑到坎儿井的工地上,就把事情汇报给了冯明逊。

  然后,昨天才被苏湘玉当众抛弃,并且深受其辱的冯明逊就立刻就赶来了。

  他当然没想过苏湘玉能胜过自己当选场长。

  但是,从现在开始,苏湘玉从他的前对象变成了竞争对手。

  他也得知道苏湘玉到底在干嘛,到底是怎么养鸡的,对不对?

  正好这边于磊在放风,一眼看见冯明逊和王自胜从那边走过来,立刻就来喊叶向东了:“叶工,我们冯主任来了,你赶紧走吧。”

  叶向东活儿干的正起劲儿,一看苏湘玉的脸色也变了,莫名就是一笑:“哟,苏湘玉,你对象来了?”

  “昨天他俩就分手了,我苏大姐现在跟他可没关系。”苏湘玉还没着急,于磊首先就开始澄清这事儿了。

  “不会吧,你这么卖命的替农场干活儿,冯明逊居然把你给甩啦?”叶向东脸色一变,笑的别有点深意。

  苏湘玉坦然着呢:“革命伴侣,为了革命而分手,叶向东,注意你的言辞。”

  “那可惨了,从石灰到磷粉,再到塑料,这可全是咱们化工厂的产品,你俩被抓个现形,绝对要判刑。”叶向东把自己那热腾腾的军大衣甩到苏湘玉手里,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。

  这可确实,要叫冯明逊见着叶向东,苏湘玉和于磊说不清楚化学品的来路,那她俩可真是死定了,至少一个投机倒把罪就少不了。

  而这时候,冯明逊已经到跟前儿了。

  叶向东呢还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,居然也不走,慢腾腾的,依旧在钉着自己的钉子呢。

  “你们怎么回事?”冯明逊当然来势汹汹,不过一见叶向东,他的声音立马就变迟疑了:“向东,你怎么在这儿?”

  就在于磊和苏湘玉傻了眼儿的表情里,叶向东从耳朵后面拎了枚钉子出来,继续往鸡棚上钉着:“你们养鸡棚的两个同志跑到我们化工厂,要跟我们搞合作,所以,我们化工厂于是派了我来给他们指导工作,看着没,这塑料就是我们化工厂的新产品,免费给他们试用,当然,我们还得持续跟进,看实验成果。”

  冯明逊肯定攒了一肚子的话要问,因为叶向东这一句,直接愣在当场了。

  叶向东也跟苏湘玉和于磊想的完全不一样。

  他居然从头到尾,连生石灰、磷粉、钙粉等东西,全都一股脑儿的,就交待给了冯明逊。

  总之,在他讲来,这一切全是化工厂的免费资助。

  而目的,则是为了化工厂化学品的实验,所以,他才会在这儿给苏湘玉和于磊帮忙。

  既然叶向东说是免费赞助的,冯明逊当然无话可说,走之前居然还跟叶向东握了一下手,相互问候了一下老母。

  当然,不是操/你妈的那种,是喊令尊的那种。

  不过,临走的时候,冯明逊特地还是跟苏湘玉提了一下:“全农场可都等着你的鸡蛋产量呢,既然你说要把它提起来,我们大家都在拭目以待。”

  再增产,鸡蛋就真的得迈向日产400颗的大关了,这可是划时代的,就算将来正规的养鸡厂用人工诱导的方式来养鸡,一只母鸡一天顶多也就1颗蛋,不可能再高了。

  叶向东还买了几条电杠,拉线布网,放插鞘,电杠一拉进去,鸡棚里整个儿就亮如白昼了。

  寒天戈壁上,一座现代化的养鸡棚就这样崭新的诞生,并且落成了。

  叶向东看着自己改造好的鸡棚,突然就凑过来了:“明天起,咱这生意就算完了吧?苏大姐,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,你就没啥要感谢我的?”

  【宿主加油,毕竟叶向东也是您要改造的对象哦。】

  “怎么改造?”苏湘玉说。

  【让他加入部队,成为军人,宿主可得神秘大奖哟。】

  “免了吧,神秘大奖我不好奇,反正我对钱之外的东西没有任何兴趣。”苏湘玉说。

  她握上叶向东的手说:“谢谢你小叶同志,不过确实,从明天开始咱们的合作就算结束了,钱你没少挣,快回去吧。”

  叶向东比苏湘玉打着好几岁呢,给个小姑娘喊小叶,他也不生气,拍干净自己身上的灰尘,走了。

  鸡棚里热到跟夏天一样,于磊当然忍不住,拖了一只桶子在热腾腾的鸡棚里擦了个澡。

  不过,出来的时候沾了满身的鸡毛,好半天都没扑下来。

  听说叶向东居然给苏湘玉送东西,朱琳的嘴巴老半天没合上。

  叶向东啊,她大表姐冯明艳的继子,据说从小就是大院里的孩子王,从来不服继母管教的,但就那种无法无天的孩子,偏偏他的学习特别好,一路考到清华。

  俩人之所以彻底交恶,是因为叶向东一个女同学的缘故,据说那个女同学家庭成分很不好,还跟叶向东走的很近,冯明艳也是为了自己家的家庭成分着想,约那姑娘谈了个话,结果人家姑娘第二天就自杀了。

  当然,叶向东把冯明艳暴揍成个猪头,就跑到边城来了。

  要不然,边城的化工厂怎么可能有他这样的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