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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章(1 / 2)





  “是不是我的血唤起了你的一些远古记忆呢?”冯斯喃喃地说,“你和我真的有着同样的血脉吗?你到底能不能告诉我,你是什么,我又是什么?”

  巨鼠的眼神里冒出一丝狡黠的意味,它用眼神示意冯斯抬头看天。冯斯抬起头,顿时觉得血往上涌。

  他看到了一副似曾相识的画面:那些飞速移动的白云已经聚集在了一起,并且渐渐改变形状,组成了一个图案——他自己的头颅。大半年前,在去往贵州山区的火车上,在时间停止的迷境中,他也看到了车窗外的氤氲云气组成了他的头颅。

  不过,现在的这个头颅更大,也更有气势。高悬于藏地风光的青空之上,冯大少的头颅带着逼人的威势俯瞰大地,简直有一种佛陀俯视苍生的错觉。那些原本就巍峨雄奇的雪山,此刻正以肉眼都能看得到的速度向上生长。

  天空慢慢暗了下来,太阳由之前灿烂的金色转化为落日般的暗红,平添了几分不详的气息。空气开始流动,转为高原的风,并且风力越来越大,成为吹得人脸上生疼的狂风。湛蓝的天色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铅灰色,星星点点的雪花落了下来。原本闲适地吃草游荡的牛羊也受到惊吓,四散奔逃。

  几乎是在转瞬之间,先前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景荡然无存,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阴郁而压抑,危险的氛围在蔓延膨胀。即便是幻境,这一片虚幻的领域也似乎把握住了青藏高原天堂与地狱并存的本质,那里上一刻是生灵的乐土,下一刻就可能成为死神的墓场。

  三个欧洲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。叼着烟斗的马脸男人猛地把烟斗往地上一掷,身上激发出一圈莹白色的蠹痕。冯斯不明白他的用意,连忙拉着曾炜后退了几步。但还没退出多远,那道蠹痕消失了。马脸男人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,大声对着他的同伴喊了几句,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,冯斯听不懂。

  “他说的是法语,大意是‘创造之神发怒了,不许我们退出幻境,危险了。’”曾炜说。

  “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呢,居然懂法语?”冯斯有些小诧异,“不过,‘创造之神’是什么玩意儿?是指的我们这位刚刚把我当奶妈一样吸血的鼠兄么?”

  “我不知道,他就是这么用词而已。”曾炜说。

  三个欧洲人看上去都相当恐慌。但从马脸男人刚才的话来判断,这只从险境中重生的“创造之神”,阻止了他退出幻境的操作。在创造之神的能力压迫之下,他竟然不能撤销掉自己创建的幻域。

  “鼠兄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冯斯蹲下身,对巨鼠说。巨鼠用充满智慧的眼神瞥了他一眼,然后颇有尊严地迈着四条小短腿跑远了,身影很快消失在被大风吹得摇曳不休的长草中。冯斯很是无奈,想追也追之不上,只好转向欧洲人。

  “这位小姐,现在我们好像都被鼠兄困在这片幻域里了,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,”冯斯说,“能不能稍微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们的事情,我们好一起想法子脱困。”

  混血女人坚决地摇头:“抱歉,我们宁可死在这里,也不能告诉你任何与我们有关的事情。你自求多福吧。”

  话音刚落,她和两名同伴一起背靠着背呈三角方位坐下,一道淡青色的蠹痕从她身上释放出来,将三个人全部笼罩其中。三人闭目而坐,以佛教七支坐法的标准姿势开始打坐,蠹痕的淡青色里也掺杂入了莹白色和藏蓝色。冯斯隐隐猜到,这三个人在用独特的修炼方法把三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,以便迎接即将出现的巨大变故。

  “妈的,太没义气了……”冯斯无奈地摆摆手。虽然穿着冬装,他还是已经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。天色已由之前的阴霾转为更加令人不安的灰黑色,组成他头颅形状的云朵也已经漆黑如墨,低垂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头顶。呼啸的狂风带着惊人的力度,让人连稳当站立都有些困难。

  更糟糕的是,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那样的环境,马脸男人在创造这片幻域的时候,连他妈的高原因素都考虑进去了。现在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,脑袋很疼,呼吸不畅,胸口像被填了一团棉花一样发闷。他大概记得出现高原反应的时候尽量不要运动,连忙坐在了地上。

  曾炜却似乎没有受半点影响,他只是抄着手站在原地,仰头看着云朵组成的冯斯的头颅,若有所思。

  “你看到自己的脑袋飞在天上,好像并不是特别吃惊的样子。”曾炜忽然说。

  “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几个月前我也见过差不多的。”冯斯说。他本想一笔带过,但曾炜看来对此颇感兴趣,他只能紧了紧衣服,强忍着高原反应的种种不适,大致讲了一下其时发生在火车上的那一幕。他不过讲了短短的几分钟,身边已经是天昏地暗,大片大片的雪花密密集集地掉落下来,地面上已经是雪白一片。气温骤降,夹杂着冰粒的狂风吹在皮肤上有如刀割。

  冯斯还从未经受过这样的严寒,当真有一种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要冻成冰块的错觉。但曾炜始终显得一切如常,他的犟脾气不禁上来了,也努力咬牙死扛着。

  “你想没想过,两次在不同的状况下,都出现了你的头,这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?”曾炜问。

  “也许是想说明……我老人家的脑袋特别值钱?”冯斯冻得牙关紧咬,发出格格的声响,“比如说,他们是在提醒我,我的附脑和魔王有着关键性的联系。”

  “废话,你是天选者,你的附脑当然和魔王关系紧密,连我都知道了,还用得着提醒?”曾炜说,“我觉得这当中别有文章。但是这种云团汇聚的形式,就很有趣,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些特定的信息。”

  “现在顾不上琢磨那些了,”冯斯把身体缩成一团,“要是先在这儿冻死了,什么信息也没用啦。我们要不要去找个山洞避避风雪?不然不等冻死,可能直接就被雪活埋了。”

  “照我看,你的鼠兄不是这个意思,”曾炜的声音也有些颤抖,“他突然间把环境变得那么极端,就是想要考验你。你瞧,我们恐怕是走不到山洞了。”

  冯斯向周围一看,果然,巨鼠不知什么时候将幻域的地形都做了改变。先前距离两人并不远的几个欧洲人,居然已经被转移到几百米开外,成为暴风雪中完全看不清楚的几个小黑点。而远方那些先前还在不断生长的雪峰,此刻已经完全消失,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,恐怕走出几十公里也没法找到任何躲避风雪的所在。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,冯斯未必能走出一公里。

  这片虚幻的世界就像是橡皮泥,由巨鼠任意捏着玩。

  “看来还真是考验呢……不过它想考验什么?考验我冻死的时候姿势好看不好看?”冯斯翻翻白眼,“大哥,连你都快受不了啦。再说了,就算是要考验,那也是考验我这样有身份的大人物,不该连你也拉下水。”

  “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。”曾炜简短地说,“哪怕我自己冻死,也要保证你活着。”

  冯斯说不出话来。曾炜不只是说说而已,居然真的在他身边坐下,紧紧地拥住他,那是荒野求生的一个基本招式:减少体温流逝。

  冯斯刚开始感到很不自在,但很快屈从于求生的本能。这时候他才注意到,曾炜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味,细细想想,这味道和亡父冯琦州身上的烟味很像。那是一种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中档偏低的香烟,冯斯从记事时起,就从来没有见过冯琦州抽其他任何牌子的香烟。早年间冯琦州穷困的时候,抽这种便宜牌子的烟算是理所当然;后来他成为了算命大师,成为了有钱人,却也一直只抽这种烟,别人送的各种昂贵的名烟他碰都不碰一下。

  那时候冯斯只是以为那是父亲的某种独特的怪癖,但到了此时此刻,他却有那么一点明白了:那是父亲对过往岁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方式,对那个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陪着他抽同一种便宜烟的挚友的留恋。曾炜没有撒谎,冯琦州和他的确是生死之交。

  皮肤已经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,在低温和缺氧的双重压迫下,冯斯的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,迷迷糊糊中,曾炜的脸和冯琦州的脸混杂在一起,竟然有些分不清楚了。

  “爸……这么多年了,你还抽这种烟啊?”冯斯迷迷瞪瞪地说。

  “冯斯!醒醒!不能睡!”曾炜用力摇晃他的肩膀,他才猛然醒了过来。曾炜艰难地伸手,替他抹去沾在头脸上的雪片:“这种烟,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都喜欢抽。那时候我经常有一些长时间蹲守的任务,监视一个嫌疑犯窝点就可能整夜整夜地不能睡觉。这种烟烟味比较冲,可以提神,我抽上瘾了后介绍给你爸爸,他也喜欢上了。就这么抽了一辈子。”

  “我们继续先前被打断的聊天吧,”冯斯强打起精神,“你之前跟我说,我爸过去是职业杀手,而你是个警察。你是怎么认识他的?”

  “我那时候年纪很轻,有一种冲动的热血,为了调查一个本地贩毒组织,主动申请去做卧底。”曾炜说,“但是卧底这种事,实在比电影里描述的黑暗上百倍,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。半年之后我就垮了,吃不下饭睡不着觉,一有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。那个贩毒组织也注意到了我的异常,开始对我有所怀疑,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卧底,查出了我的身份。”

  “那你岂不是很惨?”冯斯回想着自己在各种影视片里见到的身份泄露的卧底的下场,觉得全身更冷了。

  “我被带到一个秘密据点,吊在一个空房间里,贩毒组织的头目亲自来审问我,想要弄清楚我到底传回去多少重要的消息——这样的审问当然是伴随着酷刑。”曾炜说,“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熬不住的时候,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:一个看上去像是组织里的小喽啰的人忽然闯进来,连开五枪,把屋里连同那个头目在内的五个毒贩全部杀死了,一枪一个,干净利落,只剩下了我。”

  “那个自然是我爸了?”冯斯咧嘴一笑,“这个出场蛮酷的。”

  曾炜点点头:“他把我带了出去,告诉了我事情原委。原来他接受了委托,一直在寻找那个头目的下落。但头目十分狡诈,他始终找不到,直到我被贩毒组织揭穿身份后,他才算得到了机会。”

  “为什么?”冯斯问,但马上自己反应过来,“哦,我明白了。因为组织里混进了一个卧底半年的警察,事关重大,他必须要亲自审讯,这就是我爸唯一能把握的机会了。话说,你的身份泄露不会就是我爸搞的鬼吧?”

  曾炜笑了起来:“我当时也这么问他,他的原话是:‘我倒也想,但是你太笨,笨到我还没揭穿你你就自己被揪出来了。’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,不过这件事之后,我和他算是认识了,慢慢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都很接近,居然成为了朋友。”

  冯斯强打起精神,听着曾炜的讲述,倒是也能分散不少注意力,身上的感觉没有那么难熬了。按照曾炜的说法,冯琦州是那个年代黑道上相当厉害的一名职业杀手,而且行事一向手脚干净,从来不留任何证据。以他解救曾炜的那一次为例,救出曾炜的同时放了一把火,在汽油的帮助下把屋里的一切都烧得精光。

  曾炜和冯琦州结交后,一直在劝说对方放弃黑道营生,冯琦州自然不会答应,却也不得不佩服曾炜身上那种近乎淳朴的正义感。

  “你知道吗?虽然我很烦这样用词,但是你他妈的身上,真的有他妈的一颗赤子之心,赤子之心!”有一次喝酒的时候,冯琦州戳着曾炜的胸口说,“这一点老子不如你,真的不如你。”

  “赤子你大爷!你也可以选择像我这样嘛,兄弟!”喝得脸膛通红的曾炜回应说。

  “没得选!没得选!”曾炜夸张地挥舞着他那双杀人无算的大手,“路早就选好了,回不了头了!不过,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到了证据要抓我,我不会怪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