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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1 / 2)





  这孩子刚才看着笨,现在又这么娴熟,怎么回事?

  萧可不知于母心里泛起了嘀咕,只专注手头的食材。

  他取过一只砂锅,将经过缠刀处理的两条黄瓜放进去,又拿了一小盆鸡块码好,末了洒一撮盐,又浇上半勺鸡汤和一点点鸡油。整个过程流畅之极,但把锅端到煤气灶上,他却犯了难:“阿姨,怎么开火?”

  被他一系列行云流水动作看呆了的于母这才恍神:“要这样点火……”

  滚烫的鸡汤很快再度沸腾。默默数了几息,萧可试着关火:“成了。”

  新摘的黄瓜鲜嫩清脆,经过短暂的焖煮,那股特有的清爽香味不减反增,和土鸡浓郁的鲜香相交相融,中和了原本的油腻感,使得鲜者愈鲜。绿色本身是种清爽的颜色,与莹洁微黄的鸡块放在一起,无需再加什么佐料,便足以让人食指大动。

  于母深深嗅了一口,不由自主说道:“能让我尝一块吗?”

  ☆、蒸馅桔果

  听于母说想尝尝,吃惯了“独食”的萧可一愣,险些脱口拒绝。

  皇家规矩,每道膳食入口前都需先由太监试毒。偏偏萧可小时候好奇,偷偷溜去新太监净身后必住的蚕室看过。少了某个部位的太监连带着某些功能也不好使,满屋的尿骚味薰得他当场背过气去。从那以后,他坚决不吃太监试过的剩饭。

  天长日久,这习惯渐渐变成了不吃别人动过的饭菜。在医院时,于小岳都是把饭菜一分为二,迁就他的“新习惯”。

  现在于母说想尝尝……萧可在心内默念了几遍我是平头百姓,拿小碗单独装了一份:“阿姨,请试菜。”

  试菜的话他勉强还能接受。浑然不觉这不过是换了个说法,纯属自欺欺人罢了。

  于母没想到自己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小要求,能让萧可心里生出这么多弯弯绕绕。咬了一口黄瓜,鲜香清甜的汁液顿时充斥口腔。蔬菜的清爽和乡下土禽的浓香结合得恰到好处,让她忍不住把剩下的一口气全吃光了。

  她以为这道菜的精华全在黄瓜,便不太想动碗里剩下的那几块鸡肉,但剩下的话浪费又失礼,只得勉强送进嘴里。不想舌尖刚碰到鲜嫩的肉丝,原本的意兴阑珊突然统统化为惊喜。

  土鸡的确很香,但对顿顿有肉的现代人来说,再好吃也是脂肪。于母属于不怎么喜欢肉食的那类人,平时吃几口就不碰了。但口中的鸡块却只有鲜嫩,没有油腻感。蔬菜的清香巧妙中和了油脂,却又保留了土鸡特有的鲜香。于母细细品尝着,不知不觉,小半碗鸡肉全下了肚。

  直到饭碗见底,她才意识到自己吃相太急,又出了次丑。索性老着脸皮装得若无其事:“小萧,你这手艺真是绝了,怎么把鸡肉炖出这味儿来的?”

  “下锅之前我处理了一下,以便入味。不过,主要还是食材新鲜。”七分食材三分手艺。说到这个,萧可不免奇怪,同样是鸡和黄瓜,怎么在外头吃到的口感要差得多?

  这时的他还不知道,什么叫饲料鸡和散养土鸡,蔬菜也有化肥催熟和农家肥之分。

  于母依依不舍地放下碗,瞅瞅那一小锅黄瓜焖鸡,再看看案板上的青花椒,突然走出厨房向瓜棚架奔去:“小萧你等会儿,我去把黄瓜全摘来,我们今晚不吃花椒鸡了。”

  临时改菜,耽误了些时间。在客厅坐不住的于小岳到厨房来催,听说不做自己最爱的花椒鸡,赶紧巴着老妈哀求:“好歹做一碗吧,我在b市天天想着它。”

  没办法,于母只好从焖鸡的份额里匀出一碗,当面做好给儿子端走。

  到了用餐时,一开始于小岳还美滋滋地吃着他的花椒鸡,对老妈劝他尝尝焖鸡的提议毫不理会。当了两年室友,他从没见萧可下过厨。老妈为了客气非要按头强夸萧可的试验品,就让她自己去吃吧。

  等下了半碗饭,见其他人都向焖鸡频频伸筷,他的最爱却无人搭理,不禁纳了闷。想了想,试探着也挟了一小块。

  没想到这一尝就停不下嘴。花椒鸡虽然够辣够爽,吃完了却没什么回味。这盘黄瓜焖鸡看似简单,却因保留了食材的原香,余味绵长,吃完后从胃一直舒服到心。

  一顿饭下来,几个菜都有剩,唯独萧可操刀的那份被扫荡干净,甚至连汤汁都被于小岳抢去拌饭。于父还说,明年开春一定要多种些黄瓜。于母则已决定,明天摘完桔子就去老乡家买小鸡仔来养。

  一家三口将萧可的厨艺夸上了天,让他窃喜不已。前世他被无数人奉承过,但那些人都是冲着他的身份,靠自己的实力获得赞美,对萧可来说新鲜又受用。

  他以前做的菜都是自用,至多会让老御厨尝尝是否够味。因为御厨总说好,萧可便把这话也当做了奉承,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手艺纵然好也有限。

  今天做了个简单家常菜,却收获一致好评,萧可这才意识到,原来自己也可算是有手艺的。不知这个时代厨子收入如何?年轻人进了酒楼是不是还按打杂拜师熬资历的老一套来?萧可决定改天打听打听,如果合适,等离开果园就去找份厨子的工作。

  对生活竖立了信心的萧可,这一夜睡得很踏实。

  第二天,于家人起了个大早,剪收剩下的那片桔子。

  萧可也起了床,起先还在屋里就着新华字典,翻看出院时有人强塞给他的《从沉寂到雄起:xx男性医院患者口述情感历程绝无删节》。看了几页觉得不对劲,想到自己不该在朋友举家忙碌时袖手旁观,便下楼帮忙。

  如今农村青壮大都外出打工,乡下劳动力严重不足。这一带都是果园,老乡们都先顾着自家的园子,于家根本雇不到帮手。见萧可主动帮忙,虽然觉得有些失礼,但为了尽快收完果子,还是把劳工手套和剪枝刀拿给了他。

  说是帮忙,其实主力还是于家夫妇。萧可和于小岳一样,动作生疏,效率低下。于小岳原本正为速度赶不他爹躁眉搭眼,见萧可加入,顿时大喜,以照顾指点为由,为自己的龟速找到了好借口。

  两人一边收拾果子一边聊天。听萧可说想趁这段时间学学历史人文乃至社会方面的知识,学渣于小岳顿时肃然起敬:“我大学时为了跟女神套近乎,找她拷贝了不少科教片,都还留着。我家还有套百科全书,等桔子送厂了,我回家拿东西时一起给你带来。”

  萧可在心里默默给于小岳晋了个爵,从侯爷升到公爷。二十多年的皇家生活习惯不能从外在表现,那就在心里表现吧。虽然,如果在大德真这么干了,一定会有言官弹劾他结党营私必有异心。

  忙活到中午,众人齐心协力把装好筐的桔子搬上小型卡车。草草用过午饭,于小岳跟着他爸一起去工厂。做为果园少东家,他得去认认人,探探路。

  于母刷好碗,出来见萧可坐在电视机前看得有滋有味,连忙招呼他:“小萧,忙了半天,来尝尝你亲手摘的桔子。”

  说着,捡了满满一盆端上来。

  这种桔子是本地的老品种,个头略小,表面还有黑色纹路,卖相不够好看,但味道却是真不错。咬下去一包甜水,口舌生津。

  萧可觉得这桔子其貌不扬,但味道比贡桔差不了多少,不由多吃了几个。见于母一个都没碰,不禁奇怪道:“阿姨,你怎么不吃?”

  “我在这儿待了两三个月,从刚挂果吃到现在,早吃腻了。就等着开春草莓、杨梅熟了,换换口味。”于母指了指墙角的竹篓:“送完亲戚朋友还剩下两筐,就看你和小岳的了。”

  那竹篓堆得冒尖,至少一筐得有三十斤——唔,换算成现在的公制是多少?刚背的比例又记不清了。昨晚他认完了阿拉伯数字,但只能记住单个,一旦组合起来又抓瞎了。

  看看那一堆,再看看手里刚剥好的,萧可突然没了胃口。

  于母看懂了他的表情,惋惜道:“要是我会做罐头就好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