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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(1 / 2)





  按照惯例,仪式上主演得换戏服。萧可钻进房车,在服装小弟的指点下换上定妆照里那身西服,正在整理袖口,忽然听到身后有人称赞道:“哇,萧可,你真人比照片更帅气!”

  闻声回头一看,萧可认出那是扮演男主周顾言的陈尚行,连忙打招呼:“你好。”

  “你好。”陈尚行握住他的手,热情地摇了几下。

  进组之前,萧可搜过所有主演的资料,知道陈尚行在演艺圈小有名气,外型好,演技佳,却被许多人称为奇葩。

  他今年二十五岁,容貌是锋芒毕露的那种英俊,和萧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类型。

  他是个星二代,母亲是建国后第三批演员,国民度极高,当年得过不少奖项。但三十多岁时为了饰演一个角色,应导演要求增肥十斤,拍完后却减不回来,从此戏路渐窄,又不愿一昧演长辈角色,便索□□影。

  她似乎把对演戏的希望都寄托到了儿子身上。从高中开始,陈尚行便应母亲要求,在学业之余兼顾拍戏,凭着母亲当年的人脉,和不少名导搭过戏,接过的角色不多,但基本评价都不错。

  这是无数一心想红的艺人求也求不来的好事。如果按着这条路走,他即使成不了红星一线,起码也能混个知名二线。

  偏偏陈尚行却不喜欢演戏,倒喜欢玩自行车竞技。只是他的技能点似乎和爱好正好相反,演戏方面一帆风顺,在竞技上却是屡战屡败,参加比赛,往往连末等奖都摸不到。每次他出来接戏,必定是手头紧张,资金周转不灵的时候。这也是他被称为奇葩的原因。

  有人戏称,大概是他的米分丝不愿他浪费才华,怨念太深,所以才会苦练这这么多年都没起色。

  徐导之前没有和陈尚行合作过,但和他的母亲是多年的老朋友。陈尚行这次似乎缺钱缺得厉害,从前年年中就在拍戏,去年播了他的两部戏,收视率都不错。考虑到种种因素,徐导便邀请他出演男主。

  萧可已经从徐导那里大概了解过这人的脾气,便没有过份客套,指了指房车,说道:“其他人还没来。”

  陈尚行也像萧可一样,一个人过来,没带助理保姆。闻言露齿一笑,一点也不见外地把背包丢给萧可:“小楼,帮我拿一下。”

  萧可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,顿时哭笑不得,按剧本里的称呼说道:“好,老周。”

  陈尚行冲他扮了个鬼脸,进车换衣服去了。

  随着太阳渐渐升高,其他主演也基本都到齐了,都是年纪相仿的年轻人,大家纷纷寒喧招呼。不知是不是错觉,萧可总觉得他们对自己特别热情。想来想去,多半是电影票房的功劳。

  意识到这点,他不禁暗暗感慨,就像念书人苦读总要挣个功名才算是成功一样,收视票房就是演员的功名。而且考校期特别长,一直要等退圈才算结束。

  当然,也有人对他态度冷淡,是徐导开机前两天才搞定的男三演员赵君来。

  萧可能感受得到,他对自己爱理不搭之余,还隐约有一股不知由来的敌意。察觉到这点,萧可皱了皱眉,也不再理他,同时决定今后小心一点。

  仪式定在十点开始,庆祝开机字样的横幅在公园内建于民国的小洋楼前拉好。关公像、红案香炉、供奉的果品猪头都已摆上。

  眼看时间还差十几分钟,徐导在和公园管理处商量件事,场务便招呼大家一起先合个影。

  众人正忙着站位。忽然,几辆涂饰鲜明的微型货车开了进来,在二十多米外停下。

  货车上的标志是礼仪公司。场务正疑惑间,一名戴着白手套的司机迈出驾驶室,彬彬有礼地问道:“请问这是萧可先生参加的《谜战之城》剧组吗?”

  场务是b市工作室跟过来的,和萧可早就混得很熟了,点了点头,“是啊,你们是——”

  “萧先生的一位朋友知道他今天开机,让我们送几个花篮过来庆祝。”

  说话间,几个同样打扮的司机迅速在地上铺起红毯,从洋楼前的小拱廊一直铺到红案前,足有二十来米长。

  一群穿着五四校裙的年轻女子两人一组,一左一右捧着落地花篮袅袅行来。来回走了两三趟,奉上八十八个花篮,将红毯两侧摆得满满当当。

  看到这里,陈尚行拍了拍萧可的肩膀,“小楼,你这朋友够意思啊。”

  刚刚两人聊得很热络,诧异万分的萧可便实话实话,“我真不知道是谁送的。”

  “看来你朋友挺多嘛,让我看看。”陈尚行拦住那名指挥的司机,问道:“是谁让你们过来的?”

  “雇佣我们的先生说,送完最后一件礼物,萧先生就知道他的身份了。”司机说道。

  “还有礼物?”萧可惊讶不已,但想来想去,却想不出有限的几个熟人里,谁会有这么大的手笔。

  司机点了点头,“请您稍等。”

  这年头,开机贺礼一般送花篮就够了,还能送什么?不过看这花篮的排场,最后那礼物肯定不会敷衍。几个主演一时忘了矜持,笑嘻嘻站到萧可旁边,看起了热闹。

  只有赵君来,噙着一抹不屑的冷笑站到一边,似乎刻意要与萧可划清界限。

  取出香烟正要点燃,几缕流光溢彩忽然掠过眼角。他本能地别过脑袋,斜着眼扫了一下。

  这一看,手里的香烟顿时惊得掉到了地上。

  ☆、第29章

  早春十点,阳光晴好,照在植物园的常青树林间,映着未化的晨霜熠熠生辉。

  但是,哪怕把整个人工湖的波光加起来,也比不过面前这只篮子。

  它的造型简洁明快,篮身直径大概有一米左右,通体用银金细丝交织编成,弧形提柄缠绕着同样的双色丝带。篮里堆满了鸽子蛋大小的银色施华洛世奇水晶,在阳光下折射出有如白炽灯泡般耀眼夺目的光彩,刺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。

  为此,抬着篮子的两名礼仪小妹甚至提前戴上了墨镜。

  这么一只篮子,分明毫无品位可言。但因为都是上等材质,却又莫名有种真材实料堆砌出的浮夸奢华感,让人一时不知是该鄙视送礼者的品位,还是该夸奖这人出手大方。

  看到它的瞬间,不只是赵君来惊掉了手里的香烟,其他人也愣住了。

  全场一致安静数秒,最后,还是陈尚行打破寂静,推了萧可一把,“萧可,你不去看看底下埋了什么?”

  闪耀过度,他都忘了小楼这个称呼。

  萧可拧眉看着这只通身上下写满我很爆发我很土豪的篮子,在旁人殷切的视线下,拔开几块水晶,找出一个装点着丝绒蝴蝶结的精致小礼盒。

  里面是一块腕表。萧可不认识表盘里的英文,但从那精湛完美的做工,以及众人陡然变得惊叹的神情来看,应该价值不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