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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节(1 / 2)





  新娘子反而是今晚刘家第一个睡着的人。

  主屋里头,李氏一直在絮絮叨叨的,也分不清是在跟丈夫聊,还是在安慰自己。

  “咱们秀长得好看,腰细屁股大,都说这样的姑娘好生养,赶明年秀给魏家生个儿子,魏家就会真心接纳她了,女人啊,有儿子就有底气,秀头胎千万是儿子啊。”

  刘孝山听得心烦,想抽烟。

  他更担心女儿的小命,魏澜身边听说有好几个貌美狐媚的丫鬟,大宅里争宠的手段多了去,他家秀老实巴交的,不怀孩子在魏家站不住脚跟,怀了会不会被心术不正的丫鬟们陷害,万一一尸两命……

  刘孝山眼睛一瞪,后悔了!

  “要不,这亲事不结了?”刘孝山坐起来,十分严肃地跟妻子商量。

  “你说啥瞎话!”李氏比丈夫要休她还要激动,差点就要骂起来:“花婶子那边都定好了,明早登门,十几张桌的客人也都定好了,这时候咱们悔婚,你是想逼秀死还是想逼我死!”

  李氏说着说着,竟然哭了起来。

  刘孝山的一时冲动就被媳妇的眼泪给哭灭了。

  “睡吧睡吧,哭肿眼睛明天怎么见客。”

  背着媳妇躺下,刘孝山彻夜未眠。

  西厢房,阿秀的哥哥刘福、弟弟刘贵都未成亲,兄弟俩睡在一张大炕上。

  刘福心事重重:“世子爷身边好几个骚狐狸,阿秀会不会受欺负。”

  刘贵很困了,打着哈欠道:“再骚也没有我姐……哥你放心吧,这几条街我都没见过比我姐更美更白的。”他仔细比较过,自家姐姐的腰是最细的,胸啊屁股也是最大的。

  十三岁的刘贵对姐姐是一派单纯的姐弟情,但他从小到大一直听人嘲笑姐姐配不上魏家二爷,刘贵不服气,就暗暗地将其他女子与姐姐作比较,比较了这么多年,刘贵对姐姐有盲目的信任。

  刘福却打定主意要多帮妹妹想一些与那些丫鬟们斗法争宠的手段。

  一家人各怀心事,东边的天空悄悄地变成灰白,渐渐亮了起来。

  花婶子是刘家能请到的最好的梳妆婆子了,据说再丑的新娘子在她手下也能变出几分姿色。

  刘家给了大赏钱,花婶子非常敬业,刘孝山夫妻俩才起来,没洗脸呢,花婶子就在外面敲门了。

  李氏迎菩萨似的将花婶子迎了进来。

  花婶子手里提着一个蒙着红布的小篮筐,听李氏说新娘子住在西厢房,花婶子就直奔西厢去了。

  阿秀还在被窝里睡得香甜,突然被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惊醒。

  杜鹃不在身边,阿秀一边喊着来了来了,一边匆匆披上外衣来开门。

  天蒙蒙亮,花婶子眯眼打量门里的新娘子,但见大姑娘十六七岁的样子,乌压压好一把浓密的长发,白白的脸蛋被衬成了最嫩的豆腐,一对儿黑珍珠似的桃花眸子睡眼惺忪,透着一股慵懒又单纯的味道。

  傻姑娘,都要嫁人了还能睡这么香。

  脸蛋可以光明正大地打量,身段嘛,花婶子飞快瞧了眼,凭借她阅人无数的眼力,花婶子便知道,刘家这姑娘嫁到国公府,就凭这男人最爱的身段,至少能得宠好几年。几年的功夫,只要能生出一个儿子,刘家的富贵就不可限量。

  如此,就算不为刘家现在给的赏钱,花婶子也决定拿出看家本事替阿秀上妆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秋阳明朗而不烈,踩着吉时,魏澜来刘家迎亲了。

  刘家住在百顺胡同。

  当年刘家五口子进京,老国公爷不能亏待了救命恩人的子嗣啊,特意让人选了一处好宅子。百顺胡同是因为胡同口第一家宅子的门前栽了两棵柏树而得名,多少岁月过去了,宅子的主人换了一次又一次,但那两株柏树一直留了下来,如同这胡同名字。

  百顺胡同里住的多是京城富贵商贩,治安不比官员们聚集的街巷差,老国公爷给刘家挑的四合小院就坐落在胡同中央。

  今日刘家姑娘出嫁,皇帝跟前的大红人魏世子来迎亲,百顺胡同挤满了来看热闹的百姓,摩肩擦踵的。

  魏澜骑马转进巷子,迎面便是黑压压一片人头。

  他皱了下眉。

  百姓们瞧得却热闹,大姑娘小媳妇们恨不得将眼珠子扔到俊美的新郎官头上,各种议论也传进了魏澜的耳朵。

  “世子爷长得可真俊啊!”

  “那是,长得丑的,皇上留在身边不就倒胃口了!”

  “世子爷练过武吧,瞧这块头,比胡屠子还壮实!”

  “刘掌柜为了让自家闺女配得上魏家,这几年都把闺女关在屋里头,不让风吹不让日晒的,听说那闺女捂得可白了,脸蛋手心比豆腐还嫩,瞧世子爷这身板,今晚小闺女受得了吗!”

  “哈哈哈哈!”

  迎亲队伍所过之处,议论新郎官的,议论新娘子的,声声入耳。

  魏澜终于想起了今日他要娶的新娘。

  那日阿秀随刘孝山去国公府,魏澜根本没细打量阿秀的容貌,印象中只有一张白生生挂着泪的侧脸,一对儿随着她匆匆的步伐跳得欢快的兔儿,以及从后面看见的细腰连着肥臀,站着不动或许不明显,走起路来便惹人注目了。

  当时,魏澜还想,刘家是不是把女儿当猪养。

  现在看来,那刘孝山是故意将女儿养成这副身段的?以为勋贵子弟都喜欢这种女人?

  百姓太多,迎亲队伍如一道红流,艰难地在人群中冲开了一条路。

  路的尽头是刘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