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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章亮剑(1 / 2)





  “小人彭孙,原随狄帅为国征战。狄帅去后,封赏不公,小的便自去落草;后来有官人见我只杀青唐人,不杀宋人,便劝我还须从军才是报国正途,小人也以为是,现时便为龙骑第一下名都虞侯。”

  “今日与伙伴上街吃酒,目睹光天化日之下,竟有人当街勒索商户百姓钱银!小人一时气愤填膺,这天子脚下,首善之地,如何有这等恶徒横行!于是便将那厮摔倒,谁知这泼皮又构陷边上的官人,说是那官人使小人打他。又说甚么军巡使是他后台,日后要找那官人和左右街坊的麻烦。小人最敬读书人,听着一时性起,以为除恶必务绝,将那人杀死。众邻舍都是证见。”

  这就是彭孙在开封府衙的自首状辞。

  刘瑜挤在人群里,嘴角微微弯了起来,明明彭孙动手时,说的就是替刘瑜出头,还骂那厢吏,“狗一样的人,也配跟我家官人张牙舞爪?”

  这倒好,来了开封府衙,就变了样了。

  不过当时场面激烈,那些商贩、邻里,有的听头,有的听尾,反正彭孙说的也有八九是事实,他们自然也不会去出头。再说那跟着去的百姓和小贩,平日里不知道受了那厢吏多少的盘剥,纷纷给彭孙求情。

  此时开封正堂是李肃之,听着便叫书吏去查对军籍,果然这彭孙,皇祐四年开始,到至和二年是跟过狄青征战的。

  李肃之当年是受过狄青举荐的,倒也有些同情大宋军神狄青的遭遇,听着又是狄帅旧部,语气倒也放缓了几分:“既是自行前来出首,又有军职在身,就免了打。”

  刘瑜此时在门外听着,不禁无声失笑,这彭孙,看不出来却是个人物。

  比那水浒里的青面兽杨志,还会说话来事。

  他开头先说自己跟过军神狄帅,然后落草不是他的错,便是落草,也是不杀宋人的。

  真的是这样?反正这知根知底的刘瑜,是不会开口异议的了。

  然后还念着报国,现时还有武职在身。

  又说自己是义愤云云。

  还要最敬读书人!

  任是水浒里的杨志,也没彭孙这般奸滑。

  突然之间,刘瑜的脸色渐渐不好看了。

  因为他是文科生,以前没见着彭孙这方面的本事,倒没往这里想。

  此时见识到了,却就想起一个典故:捧臭脚!

  这个典故是怎么由来的呢?

  据说就是北宋将领彭孙,给太监李宪洗脚而来的。

  李宪明明有脚气,这彭孙却说道:“太尉之足,何其香也! ”

  连这太监自己都听不下去,用足踏彭孙的头:“奴谄不太甚乎!”

  刘瑜重新抬头,望着府衙里,正作激昂壮怀状的彭孙,一时不禁无语。

  难道这彭孙,就是捧臭脚的彭孙?别说,今儿看了彭孙的自首表演,刘瑜真觉得有几分可能!

  “所识非人!”刘瑜不住的苦笑,自己认识的,怎么就没个好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