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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节(1 / 2)





  第9章

  1

  「memories concern/ like opening the wound/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」

  「 you all assume/ i am safer in my room/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」

  「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/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」

  「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」…

  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,他摘下耳机,音乐顿时消停。

  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,无规律地晃着。

  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,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。

  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,破天荒地,抬手,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,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。

  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,或暗黑,或干练,或清冷,或高贵,甚至美丽与妖娆。

  而现在,这样一身穿搭,深灰色九分牛仔裤,黑色宽版长袖卫衣,白色运动风板鞋。戴帽子之后,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,露出全部的眉眼。再挽起卫衣衣袖,直到臂弯,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。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。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,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。

  这叫少年。十足的少年感。他再清楚不过了。

  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。他也清楚。

  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,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,说:“这款适合你,先生。”

  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,只礼貌性道了谢。

  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,虚有皮相,不见骨相;也许静态惊为天人,但动态就挺一般了。这是中国人的说法。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。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。

  否则,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,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,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?

  保护一个人,绝不是这种方式。

  与此相反,事实上,越专业的职业安保,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。

  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,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?

  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,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。

  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,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,就这么站着,看着,眉眼含笑。

  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。

  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,非常……勾人。

  男生女相么?

  那听过“恃美行凶”吗?

  笑。

  2

  饶束真他妈想哭啊!

  就五分钟之前,她路过一间奶茶店,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,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,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,还撞得她找不着北。

  撞完之后,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,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,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。

  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,满头黑线。

  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,重要的是手。

  这么一浇,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。

  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,简单清理了一遍。

  抬头看镜子的时候,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,但这应该是汗,而不是奶茶。

  她突然觉得好荒谬,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。

  但是谁说,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?

  归根结底,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。

  以指为梳,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。从小到大,她都没留过长发,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。

  最近好像又变长了,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。

  3

  “先生,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?”

  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,从这个角度看少年,温和地笑了一会儿,才问出这句话。

  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,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,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。

  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,跟平时不太一样。

  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,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。

  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,贴在桃花眼侧边。